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问题
2008-07-20 22:57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1 条 浏览次数 26
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问题――从《美术焦点》杂志被没收说开去
2008-7-5 15:03:07 吴味 来源:深圳艺术网
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问题
――从《美术焦点》杂志被没收说开去
最近,《美术焦点》杂志2008.6-A期被新闻出版署没收,能否继续出版问题杂志社还在与官方交涉。据杂志总编王南溟接受《艺术国际网》记者高敬采访明确说,杂志被没收与批评鲁虹有关。杂志2008.5-B期发起了一个批评鲁虹的专题《请鲁虹回应:面对四面八方的批评》,后被人举报,由于杂志是香港刊号,未在内地办理准印证,被官方认为是“非法”杂志,所以遭查处而被没收。这一事件暴露了许多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问题。
1、为什么杂志发起批评鲁虹的专题就遭到举报?说明中国某些人根本不存在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学术争鸣的心态,这些人为了满足内心专制欲望和既得利益,会不择手段阻扰言论自由。也许有人说举报“非法”刊物是内心正义的表现,但如果这些人真有内心正义,真的尊重言论自由,那即使只是为了举报非法刊物,也应该避开“鲁虹无赖批评事件”这段时间;而且应该看到杂志的“非法”反照出的中国现行法律的滞后;同时在北京与《美术焦点》同类的所谓“非法”杂志很多,为什么只举报《美术焦点》(我希望这些人去做全面举报,以凸显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问题,促进问题的解决。这些问题迟早要凸显的)?所以这种举报显然与报复《美术焦点》有关。
2、为什么《美术焦点》等许多先锋文化杂志都是“非法”的地下或半地下刊物?这是与中国的“言论预审查制度”密切相关。而“言论预审查制度”已经无容置疑地是一种违反言论自由宪法精神的制度(见附件)。由于杂志要是合法了,就得接受言论预审查,如果接受了言论预审查,那在中国特色的文化情景中,完全依赖言论自由的杂志的文化先锋性便无从谈起。所以包括《美术焦点》等许多先锋文化杂志被迫选择“非法”的地下或半地下生存状态,这是一种“逼上梁山”、“逼良为娼”的无奈。所以出版不自由的背后是言论不自由。
3、为什么官方对《美术焦点》等许多“非法”的地下或半地下先锋文化杂志,基本上处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那是因为这些杂志虽然违反了某些行政部门有关出版的具体法律法规,但却没有违反宪法精神,而且也符合世界保证言论自由的宪政趋势。今天许多先锋文化杂志“非法”的地下或半地下生存状态,正昭示出中国言论自由的法律期待。所以,只要没有人举报,具体官方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一种被动符合言论自由宪法精神的最佳状态,也是一种相对的社会进步。
4、《美术焦点》杂志对于新闻出版署来说会不会成为一个烫手的山芋?我以为完全可能。因为,首先《美术焦点》有香港刊号,香港已经回归中国,为什么内地官方不承认其合法性?不能在内地自由发行?其次《美术焦点》完全没有违法的内容;第三《美术焦点》还是一本不卖钱的杂志;第四,《美术焦点》正处在“鲁虹无赖批评事件”期间。所以,新闻出版署以没有准印证为由而没收杂志,显得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宪法精神的理和法学期待的理),从而激化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与言论自由的矛盾,且与香港地区的言论自由形成了对照,还要遭受干扰正常学术争鸣的指责。你说《美术焦点》是不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新闻出版署该怎么办呢?中国官方不是最有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智慧吗?对于一本有利于中国言论自由和文化进步的杂志,我以为这样的智慧就是最需要发挥的时候。但这种做法也只是权宜之计。
5、为什么在中国老是有不是艺术杂志被没收就是艺术展览被查封的事情发生呢?中国的有关人士和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采取一定的社会行动呢?比如能不能就言论自由问题向法院起诉、向人大提案、向社会呼吁呢?尽管不一定马上解决问题,但这类的行动必将有利于言论自由问题的最终解决。我看《美术焦点》完全可以起诉新闻出版署,即使打不赢官司,也有利于文化进步。要知道,自由是争取的,不是被赐予的。
2008年7月5日星期六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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